明确主体 落实责任 黑龙江规范巡视整改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5浏览次数:228

本报讯(记者滕嘉娣通讯员李明慧)日前,黑龙江省委制定出台《省委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办法(试行)》,围绕巡视整改报告的重点环节和内容,全面系统地厘清各报告主体推进巡视整改报告的任务分工,细化具体措施,为履行、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提供有效抓手和制度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巡视整改报告制度的部署要求,规范巡视整改报告工作,黑龙江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巡视整改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改情况谁来报告、报告什么、如何保障等内容进行规范。

“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被巡视党组织上轮巡视整改完成情况;省纪委监委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情况;省委组织部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围绕“报告什么”的问题,《办法》对不同报告主体在巡视整改报告过程中履行的职能进行明确,推动报告工作深入持续、见底见效。

  围绕“如何报告”,《办法》给出了详细的“说明书”,明确报告应采用正式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特别强调,对在巡视整改报告工作中,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力,或该报告不报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我们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履行好省委巡视办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的职能,以巡视整改报告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更好地发挥巡视标本兼治的作用。”省委巡视办主任顾百文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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