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学校纪委在第二会议室召开四届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学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基层党委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孙树海主持。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内容。
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林屹介绍了纪委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纪委副书记李颖介绍了学校纪委上半年受理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工作情况。纪委办公副主任刘猛和张岩青分别对拟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的4项工作制度做了说明。
会议研究讨论了《中共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谈心谈话工作实施办法》等4项工作制度。
孙树海同志在总结讲话时强调,《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党内法规,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校纪委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各位纪委委员和基层党委纪检委员要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提升业务本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探头”、正风反腐“前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孙树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汇报人发言
会议现场